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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建全国示范县为契机 夯实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基础

2017-09-18 16:19:33    阅读次数(

  龙岗区是2004年完成农村城市化的原深圳市关外行政区,下辖11个街道,111个社区,总人口414万,其中流动人口348万,占总人口的84%。辖区
  龙岗区是2004年完成农村城市化的原深圳市“关外”行政区,下辖11个街道,111个社区,总人口 414万,其中流动人口348万,占总人口的84%。辖区农城化社区多,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资源配置相对落后;工业区、产业园多,流动人口多且年轻,初高中以下学历人员占大多数;龙岗又是深圳市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东进战略中心。深入开展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对龙岗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辖区居民幸福家庭建设,意义重大。2015年3月,我区成为全国第二批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项目点(深圳市首个)。我们以此为契机,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各级计生协组织、队伍和规范建设,健全基层自治体系和制度建设,深入开展生育关怀项目,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2016年,我区荣获“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县级先进单位(2011—2015年度)”。主要做法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突出“三个到位”,为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一)领导到位。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发挥计生协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作用,由区政府分管卫生计生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区计生协会长;各级计生协组织建设和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纳入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加大考核分值。
  (二)责任到位。区、街道、社区分别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卫生计生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卫生计生局相关科室、区民政局、区计生协参加,按职能分工负责,加强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监督、评估、总结推广经验。
  (三)投入到位。区计生协工作经费纳入卫生计生局预算,设专项管理,各级均保障计生协及群众自治工作经费。3年来,财政每年投入专项经费100万元以上。
  二、强化“三项建设”,夯实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基础
  (一)加强组织建设。目前,我区有计生协组织308个,其中企业、流动人口计生协185个,个人会员6万名,志愿者近万名。以全市计生协“入序、参公、三定”为契机,区计生协机关人员编制从3名增加到8名,机构定为正科级;各街道配工作人员2名(秘书长均为专职);111个社区配专(兼)职秘书长,享受计生专干待遇。
  (二)加强阵地建设。每个社区设“会员之家”,实现“服务标准、上墙内容、标识牌、志愿者服装”四统一。推动企业和工业园区建立“青春健康俱乐部”,社区建立“家庭健康俱乐部”。宝龙社区(工业园)计生协,对“会员之家”两次扩建升级为“青春健康俱乐部”,面积800多平方米,为会员活动、卫生计生咨询及培训、青春健康教育等提供专用场地,共举办各类培训活动800多场次,5万多青工受益。
  (三)加强能力建设。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每年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素质教育和能力建设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计生协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两年来,全区各级计生协工作人员参加培训达1000人次。
  三、健全“三种机制”,规范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行为
  (一)健全工作机制。指导社区建立健全了“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工作站负总责、居委会抓落实、协会当骨干、单位履责任、群众齐参与”的人口计生群众自治工作机制,明确辖区内各方责任,促进形成人口计生工作由政府、社会和公民多元共治的格局。
  (二)完善自治制度。区卫生计生局和计生协联合印发《关于修订社区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的通知》,指导社区根据新调整生育政策和有关规定,修改完善各项自治工作制度。各社区成立了计划生育民主评议监督工作小组,依法依规修改完善了《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自治章程》、《计划生育事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计划生育工作制度》。我们在修改自治章程之初遇到了阻力,一些干部和群众认为计生政策放松了,新修订章程不应该再有超生扣除股份分红等限制条款。对此,区计生协积极与区集体资产办、民政、司法等部门沟通,发动“五老”会员,对两委领导和群众做耐心细致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最后,自治章程保留了省条例规定的计生与股份分红挂钩等条款,同时也删除了部分不再符合省条例的约束条款,得到了群众的拥护。
  (三)打造“阳光计生”。开通阳光计生热线,设立政务公开栏和意见箱,做到“五公开”。把阳光计生、诚信计生与区政府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有机结合,做好计生审批服务事项的清理和公开,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并接受群众监督。龙城街道开展了计生协会员“办证直通车”、邮政小包“送证到家”等便民服务,深得群众好评。
  四、实施“三大项目”,丰富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内涵
  (一)青春健康教育项目。我区自2000年开始,大力推进青春健康教育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打造了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品牌。2016年4月引进青春健康国际合作项目“生命之舞”,组织3次骨干培训,培养青春先锋50余名,成立深圳市首家“生命之舞工作坊”。该项目在社区、学校和企业推广,影响了5000多名青年人。中国计生协、生命之舞荷兰总部及联合国人口基金会等均对我区的生命之舞项目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项目。推广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创建幸福家庭•生殖健康援助行动”项目,五年来,坂田街道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蓝氧生殖道感染康复治疗服务共69532人次;全国两次会议,现场参观了坂田街道该项目工作并给予高度评价。2016年,全区基层计生协协助14370名群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地中海贫血筛查,协助育龄妇女免费妇科病普查6万例、宫颈癌筛查3万例、乳腺癌2万例。全区建成科学育儿之启智摇篮服务阵地115个,为6837个学龄前家庭免费提供早教服务。
  (三)独生子女家庭帮扶项目。一是区卫生计生局、计生协联合六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对计生特殊家庭从再生育、经济、医疗、养老、心理、就业、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扶助责任、制度和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目前,全区114户计生特殊家庭得到全方位全社会的关心帮扶。二是由政府财政出资统一为户籍失独父母购买医疗陪护综合保险和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把意外伤害保险范围扩大到自愿报名的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员独生子女家庭。
  五、采取“三项举措”,推动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健康发展
  (一)明确任务,三级联创。区、街道、社区均制定《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层层明确创建工作任务、内容、要求、措施和时限。区举办了启动会和专项培训班,对开展计生居民自治、修订居民自治章程、基层计生协制度建设和落实等作具体辅导;组织各街道计生协秘书长到广州市越秀区参观学习;还选取街道作经验交流,在全区形成比学赶帮、争创亮点、共同创建的氛围。
  (二)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在交通干道两旁悬挂宣传灯杆旗;以“5•29”等纪念日活动为载体广泛宣传;利用我区客家文化传统特色,成立了多个由“五老”为主要成员的“文艺宣传队”“书法社”;共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宣传品4万多个,刊发报道200余篇。
  (三)先行试点,分类指导。我区选择一个街道社区和一个流动人口计生协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在全区推广。龙城街道地处龙岗中心城和区政府所在地,人口计生工作基础较好,我们在该辖区人口集中的鸿基花园小区试点,以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为依托成立了鸿基花园计生协,对小区原陈旧室内外设施进行翻新和改造,赋予家庭发展、和谐计生、健康社区的文化元素,小区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和美化,广大居民纷纷称赞,参与社区各种活动积极性大大提高,打造了“群众自治、人人健康、家家幸福”的基层群众自治和谐示范小区。安徽省流入深圳市人口30余万,其中流入龙岗区5.6万, 2013年,以安徽省颍东区正午镇驻深圳市流动人口党支部为核心,在我区园山街道成立了颍东区驻深圳市流动人口计生协。在创建工作中,我区和园山街道加大指导和扶持力度,加强与安徽省沟通,该计生协升格发展为安徽省驻深圳市流动人口计生协联合会,更好地为在深的安徽籍育龄群众提供快速、便捷、优质的计生平台和服务,成为了30万皖籍人在深圳温暖的“家”。国家、省、市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2017年被选定为广东省流动人口计生协示范项目点。2016年深圳市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现场会,推广我区示范创建工作经验并现场参观我区两个示范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分类指导,打造“一街一品”,提升创建工作成效。坂田街道的幸福家庭建设、生命之舞推广,南湾街道的“启智摇篮”等项目,特色突出,成效明显;宝龙街道“青春健康俱乐部”和坂田街道“家庭健康俱乐部”被中国计生协确认为示范基地;平湖街道关爱未婚先孕的“含羞草”项目入选中国计生协《生育关怀行动100例》;龙城街道“关爱留守儿童—亲情桥”活动被评为广东省优秀关爱项目、深圳市最具创意关爱活动。
(龙岗区计生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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